代**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6-05 14:42:47

1.需要运输的标的物,合同成立风险就转移给买受人。与在途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转移给买受人,说的是一个情况哈? 2、那是什么情况承运人也要承担风险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2-06-06 14:31:06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适用“货交第一承运人”规则,即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合同的风此案就移转给买受人。 在途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移转给买受人。 2.承运人只有在违约时,才承担责任,但是不是这里的“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代** 同学

追问 2022-06-06 14:38:52

标的物需要运输和在途货物,是两种情况吗?在途不就是运输吗?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2-06-07 11:06:28

是两种不一样的情况。 标的物需要运输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的标的物需要运输,订立合同时货物在卖方手上(比如:出卖方的仓库)。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此时货物在运输的路上,比如:甲向乙购买10吨绿豆,从6月1日开始运输,预计6月5日到达。6月3日,甲又将从乙处购买的绿豆出卖给丙,此时货物在路上,这种情况就属于在途货物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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