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5-26 17:07:28

老师,本题上课时候说有特殊的,交通肇事罪中,驾驶人导致交通事故,乘车人或车辆管理人指使驾驶人逃逸,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也定交通肇事罪,驾驶人是过失,乘车人或者车辆管理人是故意哒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2-05-26 17:57:06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个题法条原文哈,交通肇事这一个例外只能当作特殊记忆哈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