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5-16 15:47:56

民诉的管辖地里面有个合同的履行地,能具体一点吗?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5-17 09:06:51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些就是合同履行地主要的考点了。
文** 同学

追问 2022-05-17 09:53:37

A地的甲和B地乙签订合同,甲卖出一批货物给乙。货物需要运输。甲交付给运输人丙,并且甲已经支付了运输费。那么合同履行地是1A,2B,3甲交货给丙的地方,4丙交货给乙的地方?是哪一个呀?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5-17 13:51:13

双方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况。 首先要看原被告。 1.本题中如果是甲告乙,那么乙就是履行义务的一方,但是乙的义务是交钱,也就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甲是接受货币的一方,那么甲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也就是A地。再加上被告住所地B地。两个法院都能管辖。 2.如果是乙告甲,那么甲就是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甲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也就是A地,被告住所地也是甲的所在地,也是A地。只有一个法院可以管辖。
文** 同学

追问 2022-05-17 16:32:58

我记得考试题目中没有说原被告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5-17 17:05:42

能找到原题吗
文** 同学

追问 2022-05-17 18:29:50

我是14号考的长寿题目里面的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5-19 09:38:31

长寿在8号考的,我没找到这道题,可能是没找到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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