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5-06 13:54:02

为什么甲乙约定送货上门,乙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就均为南京市G区呢,

[相关题目] 甲住成都市E区,在成都市F区有一家工厂。乙住南京市G区。两人在成都市H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约定送货上门。甲发货后,乙拒绝收货。如果甲要通过诉讼追究乙的违约责任。以下对该案享有管辖权的是( )。

A.F区

B.E区

C.G区

D.H区

正确答案: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5-06 14:17:49

送货上门所以认为在乙家签收,即在乙家履行合同。所以乙的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就均为南京市G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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