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4-27 00:34:25

选项C硬是没懂,求通俗解释一下

[相关题目] 甲对乙享有10万元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

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

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

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2-04-27 09:07:56

就是乙在明知这个债权被出质给丙了,那正常来讲乙应该向丙还钱,但是如果说乙仍旧向甲还钱,那么乙不能对丙说:我已经把钱还给甲了 我和你之间的债清了。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4-27 09:10:35

ABC三个选项其实都是债权转让的知识点,用到债权出质都不是适用,所以ABC三项都是否定的表述所以是对的。将C项换成债权转让:甲享有乙的10万债权,丙享有甲的5万债权(乙欠甲,甲欠丙)。甲让乙给丙还5万,通知之后乙照办,那么甲乙之间的5万债权债务就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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