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4-18 16:42:18

老师,书上说,遗嘱不得取消或减少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吗,立遗嘱是乙只有15岁,一般来说满足啊,遗嘱应该是无效的啊

[相关题目] 李某育有子女甲和乙,2008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遗产留给甲。李某于2014年4月死亡,经查,李某立遗嘱时甲18岁,乙15岁,现甲、乙均已工作。李某的遗产( )。

A.由甲全部继承

B.由乙全部继承

C.由甲乙各继承一半

D.甲继承多半乙继承少半

正确答案:A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4-19 08:54:53

是看遗嘱生效的时候条件是否满足,而不是立遗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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