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4-06 22:01:31

关于行贿罪: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那如果是办事人没有不正当利益,正常办事,表示感谢给了工作人员财物算不算行贿呀?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4-07 09:19:17

不算。但是国家工作人员积少成多可能构成“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
贺* 同学

追问 2022-04-16 20:26:08

请问这道题的A选项不是就是之前描述的不算行贿吗?但是答案是给的是受贿哦。请问到底怎么理解呢?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4-19 09:20:45

A项里面有个受益者,说明执行公务有人受益了,是有不正当利益的。有点像这种情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的,以受贿论处。这条说的是;离职后接受财物都算,更不说还未离职,在办事后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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