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26 16:04:03

看到这密密麻麻的解析脑壳都痛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吴** 老师

回答于 2022-03-28 14:14:08

甲立遗嘱把房屋给乙,但是乙比甲先死,所以房屋适用法定继承,也就是说现在甲的房屋和现金都适用法定继承,因为乙比甲先死,所以戊可以代位继承,丁赡养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丙是甲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答案就选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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