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26 15:32:42

绑架罪看最罪名,由此甲只是他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的行为但不应该有故意杀人罪这个罪名为什么还会成立故意杀人甲与丙的故意杀人共同犯罪呢?

[相关题目] 甲绑架了乙作为人质,向乙的老公丙索要20万元人民币。丙对甲说:“正好,你杀了她吧,我给你50万,先给你20万,事成之后再给你30万。”最后,甲将乙杀害,甲从丙处获得了50万元人民币。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与丙是绑架罪的共犯

B.甲与丙是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与丙是绑架罪与故意杀人罪共犯

D.甲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应以绑架罪论处,丙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正确答案:A、C、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2-03-28 09:34:13

首先,甲的行为是成立绑架和故意杀人罪,说明此时甲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但是最终只以绑架罪进行处罚,又因为乙也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与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所以最终对甲是以绑架罪进行处罚,对丙是以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罚。
李* 同学

追问 2022-05-07 11:24:28

1.我的模糊点是既然解析说的绑架撕票--结合犯--定绑架罪。我就觉得此时甲的身上是没有故意杀人罪这个罪名的---没有罪名自然也不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只是他有故意杀人这个行为在绑架撕票中) 2.非法拘禁过程中杀人--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后杀人---故意杀人罪 这个规律对绑架罪同样试用吗?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2-05-07 11:46:49

不能说没有罪名就不成立那个罪,这是不正确的。绑架+故意杀人=绑架。这个结合犯的意思是甲的行为是成立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只是最终在进行处罚的时候,只以绑架罪处罚,但是会根据绑架罪的法定刑加重处罚。 非法拘禁的规律和绑架罪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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