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20 20:59:54

老师你好,这道题为什么不选a?单看a选项也没啥问题吧,d选项优于a选项的点在哪里呢?

[相关题目] 甲和乙是夫妻,育有三子。甲立一遗嘱,上书“位于XXX的住房为我与乙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决定代表乙立此遗嘱,以上房屋由我的小儿子丙继承”。遗嘱上没有乙的签名,其他形式要件符合法律规定。后甲、乙相继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嘱无效,该房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B.立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故甲、乙意思表示真实的遗嘱有效

C.夫妻关系是家庭生活中最亲密关系,故甲有权代替乙立遗嘱

D.无论甲立遗嘱时乙是否有行为能力,甲在遗嘱中处分乙的财产的行为均无效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郑* 老师

回答于 2022-03-21 09:51:45

D项比A项更合适,D说的更准确,只有“处分乙财产的行为无效”。甲遗嘱上其他内容还是可以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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