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18 16:44:13

1.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2.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这两句话有点不太明白,老师可以解疑一下吗?

[相关题目]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正确答案:A、C、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张** 老师

回答于 2022-03-21 09:17:39

1.民法典规定,合同自交付时成立。所以第一句话比如咱们网购,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网购的物品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家承担,交付到买家手中时(签收时),风险才由买家承担,这就是风险的转移。2.第一种情况就是明确约定了交付地点的,一般是交付到买家所在的小区快递驿站,那如果双方对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货物在交给快递公司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买家了,万一这时候假如快递车起火了,卖家也不补发或者赔付,由买家自己去找快递公司或保险公司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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