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13 15:54:00

请问老师b选项上课的时候老师说过啊,经复议的案子,他举例子就是举的b选项的例子,所以错在哪里啊

[相关题目] 有关行政复议,以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

B.申请人认为工商局作出的罚款1000元的处罚过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处罚过轻,可以做出改罚2000元的复议决定

C.无国籍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其权利与我国公民相同

D.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处理

正确答案:A、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综**** 老师

回答于 2022-03-15 09:45: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确立了行政复议禁止不利变更的原则,该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时,禁止自己作出或要其他机关作出对申请人较原行为更为不利的决定,既不能加重处罚、苛以更多义务,也不能减损既得利益或权利。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消除申请人的顾虑,鼓励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老师举例子可能重在突出复议机关可以改变原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稍有瑕疵,不用过多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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