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5-23 01:16:23

甲为了杀乙买了一把枪,在院子里擦枪时不慎走火,打死路人。甲翻过尸体,发现路人恰好是乙,那么甲的行为(D)A:意外事件;B:故意杀人罪未遂;C:故意杀人罪既遂;D:故意杀人罪预备。请老师分析一下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汪** 老师

回答于 2023-05-23 10:14:37

这个题,存在主客观不一致的情况,甲擦枪的时候主观上不具备杀人意图,客观上有杀人行为。 甲擦枪的行为属于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其在擦枪时,不慎走火,应当预见该行为会发生不利后果,但由于其疏忽未能预见到,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的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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