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3-10 20:17:27

听不懂解析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3-14 17:08:35

本题考查的是一个债权出质的问题。这个意思往简单里说,就是如果乙向甲偿还了这十万的债权,那么丙是要优先受偿这十万债权用来偿还自己的五万债务。出质的是十万债权一个整体,并不能因为乙偿还了一部分,就说改变了甲质押十万债权的这样一个内容。 再换个角度理解一下,甲乙之间是债权债务关系,这是甲乙之间的事情。甲和丙之间是质权这样一个物权的关系。甲乙之间的债权只对甲乙两个人会发生效果,不会对甲和丙之间的物权关系产生影响。ABC三个选项,他其实考察的是关于债权转让的内容,然后他移花接木到了债权出质这里。所以只要把债券和物权区分清楚,abc三个选项是可以直接排除掉的,因为物权里面是没有这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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