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1-24 11:21:09

什么是特殊地域管辖? 三种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分别有哪些?

[相关题目] 下列选项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有( )。

A.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B.诉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C.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

D.对限制人参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

正确答案:C、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2-01-26 14:19:58

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指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案件以外的案件所做的特殊规定。(同学只需要掌握常见的,其他的了解即可)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1.不动产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管辖。2.经过复议的案件:由原行政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3.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地域管辖:1.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始发或者前方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负责审判铁路运输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登陆地、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登陆地或者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8.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期间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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