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1-24 11:12:33

请问老师: 1、行政复议中的民事纠纷仲裁、调解、处理结果不服不可告中,那如果我真的对公安机关的行政部门的调解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做呢?是再次申请调解,还是直接诉讼呢? 2、复议程序中,指出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15日内诉讼,复议期满是指审理期限的60天满吗? 3、2021.7.15的新法规定执法人员对公民当场收的金额是100元以下,那人民警察当场收的还是50元以下的没变吗?还是都统一为100元以下? 3.1、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罚款是不是没有当场收缴的规定?所有的当场收都是针对个人? 4、行政裁决结果不得复议和诉讼,那是不是我必须接受裁决结果?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袁* 老师

回答于 2022-02-11 12:08:32

1.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矛盾。2.是的。3.属于法律冲突问题,考试时看考的是哪一个法律,考行政处罚法以100为准,考治安管理处罚法暂时以50为准。3.1法律没有限制当场收的情况必须是针对个人,针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4.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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