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5-04 12:08:53

无因管理人原则上不担责,除非故意和重大过失,他才担责吗?书上没有找到这一条,是不是教材更新了?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3-05-04 14:19:31

《民法典》第981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你说意思是从这个法条推断的,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负有适当的注意义务(除故意和重大过失外,不承担赔偿责任)。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