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2-29 14:58:53

为啥要选C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杨* 老师

回答于 2021-12-31 09:39:53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五、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一)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剥夺政治权利要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根据《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它是盗窃罪三年,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你应该是把知识点记混了,我们说的是被判处要实行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的人,同时有主刑存在,那么主刑期间也要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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