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2-08 13:33:49

都在Z市打工至11年1月,还不算Z市常住人口吗?

[相关题目] 在一起借款民事纠纷中,原告刘某自2010年1月始居住于W县,其户籍所在地X县。被告李某2010年3月将其户籍从X县迁出,在Y县居住了半年。后又至Z市打工至2011年1月,此间未落户。原告于2011年1月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 )。

A.W县人民法院

B.X县人民法院

C.Y县人民法院

D.Z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12-08 15:05:42

超过一年常住才可以,本题没有超过一年。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