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2-04 11:37:04

系统课上老师讲的,一人既遂,全部既遂。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和解释不相符哦。

[相关题目]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C.甲不需要对田某的死亡后果负责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12-07 13:13:37

共同犯罪情况复杂,一人既遂,全体既遂,指的是普通情况。但是本案中甲最低只有伤害的故意,而且因为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行为里面,所以田某的死亡与之无关。
朱** 同学

追问 2021-12-07 16:01:36

那今后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区分呢?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12-07 16:38:46

这种超纲的,想完全把握很难。共同犯罪本来就复杂,考纲只圈出来了一点,超纲考的话。只能多看视频学习以及多做题了。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