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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1-23 11:41:46

高空抛物到底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罪定刑还是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量罪定刑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金** 老师

回答于 2021-11-23 12:29:29

高空抛物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是指国家对社会公共安全的管理秩序,这里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妨害社会管理罪这是一个罪名的合集,定罪要定里面的具体罪名 客观要件: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致人伤害或财产造成损坏的行为。 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已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高空抛掷物品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或财产损坏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预见是法律对行为人实施某种有意识的行为时,可能造成他人死亡或财产损失结果的主观认识上的要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高空抛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主要是看高空抛物是故意还是过失的,以及之后的结果严重情况来区分的,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话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一个罪名的合集,具体定罪不能定这个,只能定高空抛物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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