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1-14 22:04:46
一直对这个地方疑惑。。。。。
'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还有这个地方也是说的全人常和国务院批准也是对的
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宪法法条说的是报全人常备案,为啥做题的时候又写的全人常和国务院备案也是对的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畅**
同学
追问 2021-11-14 22:12:47
但是宪法法条 却是“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两个地方都没有国务院
金**
老师
回答于 2021-11-15 11:24:22
《立法法》第九十八条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立法法》相较于宪法来讲属于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适用立法法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