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10-20 11:41:34

老师,你好! 问题:什么是“裁定先予执行?”

[相关题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不包括( )。

A.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

B.追索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C.追索大额赔偿的

D.追索劳动报酬的

正确答案: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张** 老师

回答于 2021-10-21 09:11:49

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例如,原告因高度危险作业而遭受严重的身体伤害,急需住院治疗,原告无力负担医疗费用,而与负有承担医疗费用义务的被告不能协商解决,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民事案件从起诉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如不先予执行,必然使原告的治疗耽误时间,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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