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9-20 17:55:01

户籍甲地的李某常年居住在乙地,2017年3月20日,李某在丙地参加完同学聚会后酒驾被当地公安机关带到派出所强制约束至酒醒,丙罚款500元,李某不服欲起诉,由哪地法院管辖?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以上皆可 答案选的是D 但是这道题里面说的是行政诉讼管辖,不应该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吗?为什么都可以管?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龙** 老师

回答于 2021-09-23 15:00:00

因为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属于一般地域管辖;而本题李某被带去派出所强制约束至酒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应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三个地方都有管辖权。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