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9-17 13:26:53

刑法犯罪是犯罪地的法院管辖,可是如果是居住地法院管辖更合适的也可以居住地吗,张三下半身瘫痪不是居住地更合适吗

[相关题目] 犯罪嫌疑人张三在某省作案及逃逸过程如下,张三在A地过失杀人后,首先逃窜至省城B地,在潜回老家D地的途中,于C地因暴力拒捕被击伤,最终逃回D地被抓获,抓获时张三本人伤势加重,下身瘫痪。本案中最恰当的管辖法院是( )。

A.A地中级人民法院

B.B地高级人民法院

C.C地中级人民法院

D.D地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9-18 11:43:08

本题有争议,我们认为下半身瘫痪的情况属于适宜居住地法院管辖的情况,答案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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