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9-13 20:41:01

刑法修正案,12—14,那两种罪,不考虑了吗?

[相关题目] 甲男(13岁)和乙女(12岁)是同班同学。某天,甲男向乙女表白,但乙女觉得甲男长得又丑成绩又差,就拒绝了甲男。甲男愤愤不平,就拿着一把刀将乙女捅成重伤。两年后一天晚上,甲男看到乙女还是如此美貌如花,就将其打昏拖进小巷子里强奸了乙女。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伤害罪

B.强奸罪

C.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D.故意伤害罪与强奸罪从一重处罚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9-14 08:59:04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可知,故意伤害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并且经最高检核准,才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并未体现以特别残忍手段,也并未造成严重残疾,所以答案不变。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9-14 08:59:31

本题是旧题。就算用新的法条,13岁的甲仅仅将乙女捅成重伤,是不追究的。
田** 老师

回答于 2021-09-14 09:00:55

本题是刑法修正案之前的题,没有更新。12-14岁故意伤害要致人死亡且经最高检追诉才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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