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9-05 16:45:24

不懂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1-09-06 11:46:54

法律规定。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9-06 11:48:13

《劳动法》第二十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