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8-23 09:41:13

图一,D选项的解释没有看懂为啥不是支持起诉,我理解的起诉原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自己受损失了就自己 提起诉讼,也是也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啊 图二甲向丙出质了债权,丙就对乙有10万的债权吗?还是甲只借了5万,所以丙就对乙有5万的债权?d选项难道是因为乙应该全部还给丙? 图三完全不懂b选项理解的是有经营的权利,所以有纳税的义务,是这样理解的吗,那其他选项咋理解啊?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8-23 14:06:22

支持起诉原则是指对于损害国家、集体或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受害者出于种种原因未起诉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给予司法保护。也就是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支持受害者,并不是自己直接起诉。 质权是物权的一种,甲与丙设立了质权是指如果乙还钱了,丙就这10万欠款优先受偿自己的5万欠款,并不会因为10万元欠款已将偿还就破坏质权的整体性,乙与丙之间的并未直接联系。 图三理解为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义务,BCD对应纳税的义务、受教育权、监督权。抚养和赡养在宪法中没有体现。
陈* 同学

追问 2021-08-25 21:09:08

老师。图二意思是说即使乙还了甲3万,依然无效,他应该先还给丙?你这么说的话那我不能理解其他选项了 图三,我记得答案说的是未成年子女和成年此女指的不是同一批人,所以权利义务不一致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8-27 09:54:30

图二,丙拥有的是对甲的10万债权的优先受偿权,怎么理解?比如还有丁也借给了甲10万,没有担保。乙还了3万过来,丙、丁都打官司要,一定给丙,因为甲乙的10万债权但保了丙。这个时候,甲丙的债务还未清偿,丙还可以继续等乙还钱,再去跟甲要。再举一个例子,比如乙一下子还了10万,丙、丁都打官司要。那就是先把丙的5万还了,剩下的5万才去还丁的。整个过程,丙和甲的债权债务关系和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关系没有那么紧密。丙只能跟甲要钱,不能直接上去跟乙要钱。所以乙还甲的钱不会对甲丙之间的债权债务以及担保关系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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