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8-19 19:11:05

请问“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什么意思呢?

[相关题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

A.甲公司将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订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设定地役权

C.甲公司将一辆汽车的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丁,该房屋尚登记在其去世父亲名下

正确答案:A、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8-20 10:32:21

比如,我有辆车,没登记,被别人卖给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那我只能找偷车的找赔偿了。如果我登记了,就可以找善意的第三人要回来车,让善意第三人去找偷车的要赔偿。这就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
刘** 老师

回答于 2021-08-20 10:33:52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不属于不动产,但是其价值巨大,所以最好是以登记为宜。但是,他们价值再大也是动产,仍旧是以交付作为要件,登记仅仅具有对抗效力,而不是作为物权设立之必要条件。如果对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没有登记的,也成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就是没有过错的第三人。当事人不得以未登记之船舶物权来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黄* 同学

追问 2021-08-20 11:30:09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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