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8-17 10:09:24

老师我想问下,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呢,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去理解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李** 老师

回答于 2021-08-17 17:09:13

1. 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它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法律权利。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6个月。2.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有别于保证期间。保证债务系一般的民事债务,其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应为3年,其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消灭的胜诉权,而实体权利并不被消灭。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可以诉讼时效届满为抗辩理由而拒绝履行债务。3. 第三,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才产生保证债务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因保证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也就没有保证债务以及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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