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8-02 20:22:37

A选项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杨* 老师

回答于 2021-08-05 10:50:41

辩论原则是确定当事人的辩论权,使当事人都有权进行辩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的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程序的全过程,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当事人都有权处分其权利。1.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或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2.诉讼开始后,当事人有权以撤诉的方式结束诉讼。在诉讼中,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或放弃诉讼请求;被告可以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提出反诉;3.一审的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启动二审程序,并确定上诉审理的范围。二审程序开始后,当事人也可以撤诉的方式终结诉讼;4.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和申请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5.法院作出的裁判生效后,在义务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时,是否通过执行程序来加以实现,原则上也由当事人决定。原告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属于行使处分权。而被告陈述案件事实是被告行使辩论权,不是处分权,不满足处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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