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8-01 19:04:57

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为什么丙还是第一继承人?遗嘱效力不是说高于法定继承吗?为啥还让丙成为第一继承人,虽然规定了,配偶,父母,子女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综**** 老师

回答于 2021-08-02 09:26:35

丙可以继承现金,房屋给了乙,丙不能继承房屋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8-02 09:28:13

首先,遗嘱中只说了房子,没说现金;其次,遗嘱中的乙已经去世,所以只能法定继承,不能遗嘱继承了。所以在法定继承中,丙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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