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3-19 18:33:36

都选错。为什么不能以乙公司回复“收到传真”,作为合同成立,然后提高价格相当于违约了。甲回复收到,都可以作为甲乙买卖合同成立。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陈** 老师

回答于 2023-03-19 20:51:34

62题和第3题的情形不一样。 62题,乙公司第一次回复是“收到”,并没有同意对方的要约,所以合同没有成立。接下来甲公司催问,乙公司虽然同意,但要求甲公司来签合同。也就意味着,乙公司要求签了合同,才算达成,所以合同并没有成立。后来甲公司前往签约,结果乙公司变卦,导致这个合同最终并未成立。 第3题,乙公司在9月5日的回复不是简单的“收到”,而是“同意要约”,并且也没有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此时,乙公司的“同意”就构成承诺了,从乙公司回复“同意”的那一刻,双方的合同就成立了。所以甲乙合同成立的时间是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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