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7-29 22:20:34

特定物指的是??

[相关题目] 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正确答案:A、C、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王** 老师

回答于 2021-08-02 09:06:30

特定物因具有特征或被专门指定,不能以他物替代,因而有时又称为“不可替代物”。种类物则可用相同的物替代,故又称为“可替代物”。在民法上,这种分类是相对的,在种类物中,经过特别选定挑出来的物,也就成为特定物了。例如,被人购买走的众多玛莎拉蒂的一辆,即因被权利人的意志确定而成为特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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