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7-25 17:33:16

特殊普通合伙人定义?还有没有特殊有限合伙人呢?

[相关题目] 49. 下列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任何一个普通合伙人均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C.合伙人均有参与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

D.有限合伙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7-26 14:03:57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没有特殊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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