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7-23 10:40:01

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和民法典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可以归类区别说明一下吗?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7-24 11:06:06

《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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