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5-12 19:11:56

老师你好,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奶奶死亡的时候前一天小李爸爸已经先于去世,这时候小李还能代位继承吗? 第二个问题:奶奶继承小李父亲的二十万,不算是和爷爷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算的话是不是应该在分奶奶财产的时候先给爷爷分十万之后再按法定继承平分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1-05-18 09:36:33

可以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亲属代位继承。 一般来说是要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进行继承的。
李** 同学

追问 2021-05-18 16:56:47

那这道题答案是不是就有误呀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1-05-18 18:05:08

根据这道题来讲:按照先分割再继承的方式计算的话是没有正确答案的,根据选项反推没有分割奶奶的遗产直接继承是有正确选项的,可能是出题人出题不严谨造成的,做题的时候可以按照先分割的方式进行计算,如果没有正确选项,再按照直接继承的方式计算。
李** 同学

追问 2021-05-18 19:23:11

哦好的明白了,谢谢老师耐心讲解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1-05-19 09:05:06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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