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5-04 11:02:10

c选项是“可以”怎么绝对啦!

[相关题目]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货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5-06 09:46:29

根据上述解析可知,如贾某退伙,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有两种退还办法,一是合伙协议有约定的,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退还;二是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换房屋或者货币。本题中,C选项表述为“贾某”个人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房屋,应当是所有合伙人决定退还房屋或者货币。所以C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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