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4-21 16:27:38

C选项是可以,没说应当,是对的吧

[相关题目]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货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5-09 11:36:33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所以贾某退伙后,一是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还其财产份额,二是应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才能要求返还房屋,不能仅由贾某个人决定退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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