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4-20 09:56:41

法律李老师上次上课时讲:派出所抓人复议机关是市公安局和县政府。(因为派出所没有抓人的权限,是以区公安局的名义抓人) 讲义上写了:派出所的权限是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处罚款1000元,派出所应该是以区公安局的名义罚款,那么复议机关是不是应该是找市公安局和区政府?

[相关题目]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龙溪街道派出所因周某赌博,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周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为( )。

A.龙溪街道派出所

B.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分局

C.重庆市公安局

D.渝北区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5-08 15:40:04

这两个行为性质是不一样的。 派出所抓人的行为属于种类越权,复议被申请人是设立该派出所的区公安局,即复议机关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即市公安局和区政府。 派出所罚款的行为属于幅度越权,复议被申请人是该派出所,即复议机关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其同级人民政府,即区公安局和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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