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3-28 15:38:11

麻烦老师讲一下质押与留置的具体区别,谢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1-03-30 14:30:37

首先举两个栗子来说明: 一、A向B借10万块钱,把自己的车子作质押、交给了B,这样B才放心的把十万转给A。 二、A去修汽车而没付修理费,修理厂就可以留置该车,如果一定期限内A没有付修理费,修理厂就可以拍卖变卖汽车来抵债。 理论上讲,区别主要有: (1)留置权为债权未受清偿前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这种占有、扣留他人动产的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只限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和行纪合同等),所以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质权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2)留置权人占有、扣留动产,是基于债务人不如期履行约定义务;质权人占有质物,是基于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权的实现,须留置权人给债务人规定一定的期限,并通知债务人在此期限内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不为清偿时,留置权人方可处置该留置物,实现债权;质权的实现,是当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质权人通知出质人后,即可处置质物,实现债权,无须给出质人规定清偿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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