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2-24 10:16:41

附带审查是什么意思不理解

[相关题目] 下列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C.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正确答案:A、B、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张** 老师

回答于 2021-02-25 14:37:32

《行政复议法》第七条第二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据此,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时,同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要求复议机关连同该规定一并审查,此为附带审查。对该规定的审查不得单独提出,只能附带提出,所以称为附带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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