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1-27 19:39:34

甲只是在门口望风,并没有做出实质伤害,为什么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呢? 如果是因为甲乙丙共同犯罪,所以贾的望风行为只是犯罪分工而已,那么也应该是甲乙丙三人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呀? 那么为什么要选D呢?

[相关题目] 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到丁家后,甲在门外望风,乙、丙进屋打丁。但当时只有丁的好友田某在家,乙、丙误把体貌特征和丁极为相似的田某当作是丁进行殴打,遭到田某强烈抵抗和辱骂,二人分别举起板凳和花瓶向田某头部猛击,将其当场打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

A.甲、乙、丙构成共同犯罪

B.甲、乙、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

C.甲不需要对田某的死亡后果负责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A、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吴** 老师

回答于 2021-01-29 12:12:55

1、甲、乙、丙共谋要“狠狠教训一下”他们共同的仇人丁。表明三人共谋的是“教训一下”(三人在故意伤害的范围成立共犯),三人没有共谋“杀人”,所以甲主观无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罪成立共犯,乙丙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择一重罪处罚。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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