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1-27 14:56:20

答案D丙是无权继承房屋,为什么不选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1-01-28 15:02:19

甲的遗嘱里写的让乙继承他的房屋,但是乙先于甲死亡,甲也没有再立遗嘱,所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办,在法定继承里,丙作为甲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有权继承甲的房屋。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