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1-12 18:46:57

为什么蹲守不属于犯罪预备呢?犯罪预备是未着手现实紧迫的危险行为,比如杀人买刀也属于犯罪预备,请老师解答,谢谢

[相关题目] 钱某和孟某一日晚上准备拦路抢劫,当晚11点左右两人前往一黑暗僻静处蹲守,见一单身女子经过,顿生不轨之心,遂将其拖入树林实施轮奸。事后,该女子边哭边骂,钱某觉得声音很熟悉,上前一看,认出是其妻子。对于钱某的行为,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预备)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强奸罪(既遂)

正确答案:A、B、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柳** 老师

回答于 2021-01-13 10:40:12

犯罪预备本身即独立地具有社会危害性,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已经构成了现实的威胁。而犯意表示只能说明行为人有人身危险性或者犯罪的可能性,不具有实际的社会危害性,没有对社会关系构成现实的威胁。在蹲守过程中犯意已经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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