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12-26 12:23:21

”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立遗嘱不是只要是遗产都可以给遗嘱继承人吗?

[相关题目] 2005年,甲交公证遗嘱,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乙。后甲与丙结婚,生有一子丁。2008年,甲立自书遗嘱,指定前述房屋由丙、丁二人共同继承。2017年甲去世。该房屋()

A.应按公证遗嘱由乙继承

B.应按照自书遗嘱由丙、丁共同继承

C.应由乙、丙、丁由依法定继承共同继承

D.属于甲和丙的共同财产,应当先析产后继承

正确答案:A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陈** 老师

回答于 2020-12-26 16:59:05

“甲立遗嘱的行为并没有处分丙(后妻)的权利”,这句话的意思是,甲遗嘱中的房子是甲婚前的个人财产,是甲独自所有,不属于甲和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甲立遗嘱处分这套房屋,没有处分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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