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12-23 14:56:48

这道题与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的区别在哪

[相关题目] 甲厂与乙厂签订运输合同,双方约定,乙厂生产的瓷器,除客户自己提货的外,其余均由甲厂负责运输到指定地点。数月后,甲厂一司机在为乙厂送货途中发生车祸,无人员伤亡,但车内瓷器损失严重。乙厂得知情况后要求甲厂赔偿损失,甲厂以厂里早已与司机签订了承包合同,按合同约定,一切损失皆由司机个人负责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由甲厂司机承担乙厂的损失

B.应由甲厂承担乙厂的损失

C.应由甲厂与乙厂共同承担损失

D.应由乙厂自己承担损失

正确答案: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冉** 老师

回答于 2020-12-29 14:05:40

货物毁损风险原则上由交付时转移,此题情况特殊,是在途货物买卖
何* 老师

回答于 2020-12-29 14:12:32

本题是一般规定,即交付即发生风险转移;而在途货物买卖是特别规定。一般地,标的物的风险是买卖合同订立之后,货款付清之前,标的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发生灭失的风险。关于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合同法》第142条作出了一般规定,“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一般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的风险转移是自货物交付之时。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和条件。所谓“在途货物买卖”是指标的物还在运输途中,出卖人将其出卖给买受人。由于在运输中的货物出于承运人的控制下,脱离了买卖合同上当事人的实际掌握,有可能因各种原因而遭致毁损、灭失,因此,法律对在途的货物买卖作出了特别规定。《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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