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12-01 18:59:31

这题问什么不属于犯罪未遂,王某主观是想犯罪的,因女同事有人接,不得已被迫中止。为什么是犯罪预备,而不是犯罪未遂。

[相关题目] 王某预备今晚抢劫有钱的女同事,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尾随女同事到了偏僻地遇到有人接女同事,遂放弃了抢劫,他的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终止

正确答案:A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班***** 老师

回答于 2020-12-02 09:23:41

请认真去看讲义93页犯罪停止形态的内容,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的”,而此处题意中,王某只是“准备了工具”,尾随女同事“制造了条件”,但是他有没有着手实施抢劫行为呢,没有吧,既然只是准备了工具,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着手实施,那这就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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