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3-02-07 16:44:31

老师你好,请问案例中的陈某为什么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呢?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汪** 老师

回答于 2023-02-07 17:00:14

故意杀人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大的区别就是, 故意杀人罪想杀的人是具体的,特定的目标;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想要侵害的人则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问题,即会涉及公共安全; 所以这个题里的30名乘客的生命安全,规模人数都挺大的,影响巨大,涉及到了公共安全,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金标尺公考答疑

考公在线解答

公职考试常见问题,点一下,全部了解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

金标尺教育公众号

点击关注

热门招聘 备考干货 实时互动 实时更新 关注查看 在线咨询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