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0-11-12 11:40:04

不是善意取得应该是无权处分人处分的吗,而这里周某是有权处分的啊

[相关题目] 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用费

正确答案:A、C、D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汪** 老师

回答于 2020-11-22 12:29:17

这个题不是在考查你善意取得的问题呀,周某的确是有权处分,既然是有权处分,那么他就可以卖自己的东西,卖给王某,王某就可以取得所有权呀,题干的描述是在迷惑你的,这就是一物二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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